达酷电影网电脑版剧情介绍: [法]巴迪欧(Alain Badiou,1937— )
《伦理学:论恶的理解》(1998)(节选)
《伦理学:论恶的理解》(1998)(节选)
恶的问题
我已经强调指出,我们当代的伦理意识形态在多大程度上植根于对恶的一致同意的自明性之中。通过确定真理的认定过程是一个主体的可能构成的中心内核,即进入这一构成的“某个人”的内核,亦是一种以单数形式出现的坚韧伦理的中心内核,我们已经推翻这一判断。
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必须拒绝恶概念的合法性,并将它完全归结于其显而易见的宗教性起源呢?
(一)生命、真理和善
有些人认为,存在着一种“自然法”,即,建立在对什么是有害于人的自明性之终极分析的基础上的自然法,对这些人,我不打算做丝毫的让步。
单单从其自然的属性考虑,人类动物必须被归属于生物同伴的范畴。在其所建构的巨大的蚁丘式社会中,这一系统化了的杀手所追逐的利益乃是生存和满足。在这一点上他无异于鼹鼠或老虎甲虫一类的追求。他已经证明自己是动物中最为狡猾、最为坚韧且最执拗地专注于其自身权力的残酷欲望之中。首先,他已经成功地笼络其独特的能力来服务其必死的生命,即能够在真理的进程中占有一席之地以便获得不朽。这就是柏拉图已经预言过的东西,当他指出,那些从其著名洞穴中逃出来的、为理念之阳光普照所眩晕的人们的责任,就是回归到暗处去帮助其被奴役中的同伴,使之能够受益于他们在这个黑暗世界的门槛被抓住的东西。只有在今天,我们才能充分评估这一回归的意义:它就像伽利略的物理学之于技术性机械,或原子理论之于原子弹和核武力工厂的回归。在由一些真理所造成的知识推力之下,无利益关涉回归到赤裸裸的利益。最终,人类动物已经成了其环境——其实终究不过是一个相当普通的星球——的绝对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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